根据《档案馆通则》和档案管理、保护、保密的政策、法规,制订并组织实施档案馆(库)的各项管理制度;负责制定全县档案资料的接收、征集、整理、保护及鉴定、销毁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;规范全县档案资料保管和检索工具编制工作;依法审查确定开放范围;具体负责档案的安全保管工作,组织档案资料开发利用工作;负责馆藏档案的裱糊修复和保护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等;做好档案服务功能拓展的相关工作和声像档案的收集整理;研究、汇编、出版馆藏的档案史料、全宗说明、和档案馆指南,承办公布档案史料的审核工作;负责档案史料的陈列、展览工作;负责目录数据库、全文数据库、已公开现行文件数据库的建立与维护;负责馆藏档案的备份、缩微、复制工作;培训档案管理专业技术人才。